我劝皇帝雨露均沾

43、枯骨(1/5)

光天化日,众目睽睽,前段时间还把姑臧侯逮进监狱的御史又一次把矛头对准了人家。这回他手中没有逮捕文书,身后也没有护城军相随。他只是用温和的语调向皇帝提议,将原本已经许给姑臧侯府的公主另许人家。

看上去温和无害,毕竟仅仅是个提议而已。

但是结合前情:提出众边疆将士婚配困难的是他;提议在大庆狩猎之际为将士们赐婚的是他;如今站在那胆大包天的将领身边,为他开口求娶公主的也是他。

众人都还在琢磨这黑皮将领是谁的功夫,怎么就他这么准确无误地跑去拿了人家的笏板,来御前讨要莅阳公主呢。天底下哪有还么多巧合,泛滥的都是蓄意为之而已。

大家能想到的层面,樊甘也能想到。

元钦瞥一眼樊甘,推冯远:“熊就暂且放着,兔子也是猎物吗,还不上前去送给公主。”可怜冯远那么硬气的一张脸,硬是被催出了点羞涩之意。他上前两步,将兔子奉于莅阳面前:“我倾慕公主已久,愿聘公主为妻。绵延子嗣,携手赴白头。”

公主朝他笑,回应昭然若揭,只不好意思立即伸手去接那兔子。

尤记得年少乍相逢,公主还不过十三四岁,瞧着比眼前的小野兔还要懵懂三分。但人有两件事最是藏不住,一是喷嚏,二是年少是的欢喜。

那时的冯远已经十七八岁,自然是没有将其放在心上。人家公主不过豆蔻年华,这欢喜未必能存留多久。而且一个即将成年的男子,利用自己的阅历和虚长的岁月去偷窃少女的青春,享受懵懂的果实,这是龌龊,是卑鄙。

即便公主长到适婚的年龄,不至于让他背负道德感的谴责,公主的欢喜也不是他这样的小门小户可以肖想的。

果然沙场两年归来,听闻公主已经许给了勋爵之家。

这少年时的欢喜,应该是死了。冯远这般想着,又投身了沙场。

万万没想到的得胜还朝之时,小公主不仅没有完婚,眼中还有那藏不住的欢喜。或许是死里逃生过几回的缘故,再次见到公主的冯远少了年少时的枷锁,心底最真实的念头挣破一切的藩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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