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着万人意志的律法不会去做的事,譬如草菅人命,仅代表一人意志的私权却做得轻而易举,不过一念之间的功夫。刑堂之上,滥用私权的人又摇身一变,成为公法的拥护者,将秦律奉为自己的庇护法典。
何其讽刺。
证人们争先恐后匍匐在私权的恫吓之下,承认自己的无能与微贱,以换取在权贵的刀与剑下苟活的机会。
“大人,不是我们言而无信。实在是形势比人强。我小小庶民百姓,经不起姑臧侯府的摧折。”
“大人啊,你们自己的御史尚且不能自保。我要是出庭了,在侯府的人那边露了脸,怕是不能活着出长安城。。”
“你们是官,是老爷,侯府才只敢抢你们的证据,不敢动你们的人。可是我们不一样,我们没有依傍,放把火,杀个人不是樊甘随口一说的事么。”
“你们自己也不能保证樊甘必死,何必推我们入虎口。我现在想想樊甘死不死的没什么区别,没了樊甘,樊家旁支也能继承爵位,保不准到时候会不会来寻仇。”
“樊甘为什么能造下这么多罪孽?因为他出生于姑臧侯府。爵位就是他最大的本钱。别人叫他一声‘侯爷’,叫的是他吗?是他祖上的功绩;是他阖府的威名荣耀;是他们满长安公侯伯子爵一竿子权贵的关系网;是他在天子面前的的优容;是他与平民之间的云泥之别。”
半个院子的证人朝元钦他们跪下了:“大人,我等如今才看得分明,侯府是不会倒的。我等不敢螳臂当车。”
“求大人护送我们离开长安。”
绝望的平民们不再试图拉侯爵下马,而是认命地朝同样身为人上人的御史下跪。元钦后退,避开了他们的跪拜,一时间几乎要自嘲地笑出声来:原来在他们的眼里,我们这些为了扳倒樊甘奔波的御史,和侯府也没有太大的差别。
都是他们不可及的强权,是避之不及又不得不匍匐跪拜的恐怖存在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元钦气得浑身发抖,回到宫中也抖个不停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